为解一时烦闷,他走上了这条路……
2025-12-24 09:46:21          来源:湖北禁毒 | 编辑:彭月娥 |          浏览量:401

为排解烦闷

他竟心存侥幸“试一试”

从此

在毒品的诱惑下

步步突破底线

为筹集毒资铤而走险

最终踏上了

贩卖毒品的不归路......

汪某某曾是一名货车司机

生活原本安稳平静

然而

2023年的一场意外

打破了他的人生轨迹——

在外地跑运输期间

他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缓刑

此后,他不仅背负外债

还因家庭矛盾

与妻子分道扬镳

在双重打击下

汪某某整日

情绪低落、意志消沉

为寻求短暂的慰藉

他通过朋友结识了

一批吸毒人员

其中包括陈某某

在陈某某的怂恿与误导下

汪某某将缓刑考验期的

相关规定抛诸脑后

试图借助毒品麻痹自己

逃避现实

最终在毒瘾的裹挟下

迷失自我,坠入深渊

随着汪某某

与“毒友”陈某某的往来

愈发频繁

二人急需固定吸毒场所

但陈某某在钟祥城区

无固定住址

汪某某又不愿让其

进入自己精装修的房屋

于是动起了歪心思——

其妹妹常年在外打工定居

曾委托他照看房屋

2025年2月至4月

汪某某多次

擅自利用妹妹的房屋

容留陈某某在此吸食毒品

吸毒耗资巨大

而汪某某与陈某某

均无稳定收入来源

为筹集毒资

二人承接毒品“代购”业务

商定在原价基础上

预先加收200元“跑腿费”

用于购买毒品共同吸食

自2024年11月以来

陈某某、汪某某

抱着“收点跑腿费无关紧要”

的侥幸心理

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

殊不知

根据法律规定

所谓“跑腿费”实属

“加价或变相加价牟利”行为

已构成贩卖毒品罪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2025年9月

经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

提起公诉

法院以贩卖毒品罪

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并处罚金一万一千元

因汪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

再犯新罪,应数罪并罚

法院以贩卖毒品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交通肇事罪

判处汪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

并处罚金一万三千元


责编:彭月娥

来源:湖北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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